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物业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物业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肇庆市端州区蓝塘二路2号(综合楼)二楼A区三室)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3年5月29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磋商响应文件。
1、项目编号:JF2023-05CG03-1
2、项目名称: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物业服务项目
3、预算金额:¥605,876.42元
4、****限价(如有):¥605,876.42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物业服务项目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4)采购内容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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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内容 |
技术要求 |
服务期限 |
实施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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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物业服务项目 |
详见磋商文件用户需求书 |
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以上内容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分公司(分所)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
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报价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度:报价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报价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报价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物业服务项目):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报价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本合同包1(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物业服务项目):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报价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书)。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报价人须携带有效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如需委托)复印件、在“信用中国”网站关于“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关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网页查询结果截图或打印件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3年5月17日至2023年5月23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肇庆市端州区蓝塘二路2号(综合楼)二楼A区三室
3、方式:现场购买,售后不退
4、售价:300.00元
四、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3年5月29日9点30分(北京时间)(自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2、地点: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305室(端州区端州三路24号,即端州消防大队东侧)。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包括的内容:具体的质疑事项、事实依据及相关确凿的证明材料、明确的请求、供应商名称及地址、授权代表姓名及其联系电话、质疑时间。质疑书应当署名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隆9┯ι痰萁恢室墒槭毙杼峁┲室墒樵⒎ǘù砣耸谌ㄊ椋ㄓυ孛魑写淼木咛迦ㄏ藜笆孪睿┘笆谌ù砩矸葜じ从〖还┯ι逃υ诜ǘㄖ室善谀谝淮涡蕴岢稣攵酝徊晒撼绦蚧方诘闹室桑馄诮挥枋芾怼�
2、如涉及有对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事项代理机构将在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上进行公布,发布之日视为送达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不再另行通知。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
地 址: 肇庆市四会市高新区文德五街一号
联系方式:0758-36253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广东晋丰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肇庆市端州区蓝塘二路2号(综合楼)二楼A区三室
联系方式:0758-28359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邱先生
电 话: 0758-2835990